人生在世,造業受報,分分皆是自作自受。晨語時間,證嚴上人釋《水懺》經文:「此事不遠,不關他人,正是我身自作自受。雖父子至親,一旦對至,無代受者。我等相與得此人身,體無眾疾,各自努力,與性命競。大怖至時,悔無所及,是故至心求哀懺悔。」

「一切造作,都是起心動念而致。」上人教示,眾生所造之「業」,如影隨形,不會隨一世壽命而止;將來因緣成熟,罪報現前,縱使至親亦無法代受。

「無論自作,或是被唆使而作,都是自己動了念,才會付諸實行,無法推諉。『罪福分明,分分己獲』,為善最輕安、為惡罪自獲,所以要顧好一念心,不隨外境起心動念而作惡造罪。」

上人表示,心靈鬱積而生病態,會不由自主造業,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;平常就要提高警覺,放寬心懷,時時維持一念好心、常起好念。否則心胸狹隘,易生鬱悶,導致憂鬱或躁鬱等症。

「心寬闊才不會累積煩惱。即使被人傷害,也要想辦法解冤釋結,才不會犯下昧於良知的罪行。」

既知自作皆須自受,上人勉眾努力「與性命競」,善用身體作「載道器」,爭取付出造福的時間,莫待臨命終時才發願付出,應把握身體健康之時,努力造福人群。

摘自:慈濟月刊20070413